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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终止不超13.4亿元定增2023年净利润增4%

时间:2024-04-25 12:37:32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4217   

华仁药业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综合考虑政策因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原因,华仁药业表示,综合考虑政策因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华仁药业表示,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是综合考虑政策因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计划等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3月25日,华仁药业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3,985.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腹膜透析液产能扩建项目、药包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大容量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合肥药品研发中心、日照原料药及制剂研发中心、青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天授大健康和阮传明,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天授大健康、阮传明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天授大健康、阮传明不参与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天授大健康、阮传明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54,663,894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天授大健康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天授大健康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预案公告之日,直接持有公司20.00%的股份。天授大健康拟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天授大健康直接持有公司20.0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控股天授大健康,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54,663,894股,其中,天授大健康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0%,阮传明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6,000.00万元,经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天授大健康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0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仍未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天眼查APP显示,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华仁药业2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 ,成立于2019年,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5000万人民币。

华仁药业昨晚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6亿元,同比增长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增长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14.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亿元,同比增长40.19%。

华仁药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华仁药业实现营业收入4.07亿元,同比增长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2.29万元,同比增长2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77.91万元,同比增长21.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亿元,同比增长6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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