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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县级领导“一对一”挂联房地产项目化解房企难题

时间:2022-07-20 16:07:07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7830   

通过梳理和安排,遂宁市共有83个在建和待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联动范围每个项目都是由一个县或市级园区的县领导一对一联系的同时,还确定了管辖部门的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县领导联系我市在建和待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各辖区领导开展衔接工作,每季度调度本辖区项目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各辖区领导要全面掌握已购买开发建设用地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一对一对接,沟通和服务工作,解决房地产企业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步回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通知要求,各辖区要明确挂钩领导的任务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挂钩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项目县级领导不定期组织研究解决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开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逐项落实挂钩任务各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展,充分发挥沟通咨询作用,定期开展座谈,走访,调研,督促未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投资开工,指导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范运作,按期完成

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5月20日,遂宁市还出台了促进遂宁市主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明确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开发项目程序,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合理住房消费。

其中提到,加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满足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的前提下,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抽,断,压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

同时,新供应土地的拍卖保证金最低比例为拍卖土地初始价格的20%,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转让价格的50%,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剩余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可在交易后一年内分期支付

遂宁还降低了房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一是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由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降至1.0倍对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项目,留存资金以外的重点监管资金可突破形象进度和比例,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10%

二是对主城区内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80亩以上,同时有2个以上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重点监管资金余额按100元/平方米保留。

此外,遂宁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遂宁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户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户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对符合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在本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家庭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

同时,对购买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企业给予住房补贴在本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给予6000元/套的购房补贴,购买住房建筑面积90—140平方米的,补贴8000元/套,购买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补贴1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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