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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2-06-05 12:02:03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52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分红0.164元。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84,325,171股为基数,每股现金分红0.164元,共计79,429,328.04元。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派发红股或送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个股东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支付。

3.扣税说明

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持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64元(含税)个人转让股份时,邓忠上海分行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人从个人资金账户中代扣代缴给邓忠上海分行邓忠上海分公司在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缴纳,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含1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持有公司股份的QFII股东,公司将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支付税后现金红利0.1476元/股相关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投资于公司a股(沪港通)的港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邓忠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发放,税前扣除按财政部通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10%的税率即每股0.0%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0.164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关于本次股权分配,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部门: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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